【政府】内阁为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厅(部委)的大臣组成。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内阁成员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免,天皇认证。日本政府实施行政改革后政府机构为1府12省厅。现内阁于2004年9月27日成立。截至2004年12月,内阁成员为:首相小泉纯一郎(Koizumi junichiro)、总务大臣麻生太郎(Aso taro)、法务大臣南野知惠子(Noono Chieko)、外务大臣町村信孝(Machimura Nobutaka)、财务大臣谷垣祯一(Tanigaki sadakazu)、文部科学大臣中山成彬(Nakayama Nariaki)、厚生劳动大臣尾辻秀久(Otsji Hidehisa)、农林水产大臣岛村宜伸(Shimamura Yoshinobu)、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Nakagawa syoichi)、国土交通大臣北侧一雄(Kitagawa Syoichi)、环境大臣兼冲绳·北方领土对策担当大臣小池百合子(Koike yuriko)、内阁官房长官细田博之(Hosoda Hiroyuki)、国家公安委员长村田吉隆(Murata Yoshitaka)、防卫厅长官大野功统(Ono Yoshinori)、情报通信技术担当大臣棚桥泰文(Tanahashi Yasuhumi)、邮政大臣兼经济财政政策担当大臣竹中平藏(Takenaka heizo)、金融担当大臣伊藤达也(Ito Tatuya)、行政担当大臣兼规制改革担当大臣村上诚一郎(Murakami Seichiro)。
【行政区划】分为1都(东京都:Tokyo)、1道(北海道:Hokkaido)、2府(大阪府:Osaka、京都府:Kyoto)和43县(省),下设市、町、村。
【司法机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下属各级法院。采用“四级三审制”。最高法院为终审法院,审理违宪和其他重大案件。高等法院负责二审,全国共设四所。各都、道、府、县均设地方法院一所(北海道设四所),负责一审。全国各地还设有简易法院和家庭法院,负责民事及不超过罚款刑罚的刑事讼诉。最高法院长官(院长)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14名判事(法官)由内阁任命,需接受国民投票审查。其他各级法院法官由最高法院提名,内阁任命,任期10年,可连任。各级法官非经正式弹劾,不得罢免。现任最高法院长官町田显(Machida akira),是第16任长官,2002年11月6日就任。
检察机构与四级法院相对应,分为最高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区(镇)检察厅。检察官分为检事总长(总检察长)、次长检事、检事长(高等检察厅长)、检事(地方检察厅长称检事正)、副检事等。检事长以上官员由内阁任命。法务大臣对检事总长有指挥权。现任检事总长松尾邦弘(Matuo Kunihiro),是第22任检事总长,2004年6月25日就任。
【政党和团体】战后日本实行“政党政治”,代表不同阶级、阶层的各种政党相继恢复或建立。目前主要政党有:执政的自民党、公明党;在野的民主党、日本共产党、社民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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