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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 申请人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如果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 2张两寸白底彩色照片
∷ 填写完整的签证个人资料表
∷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 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军官证或者当地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 亲属关系公证书(限探亲及携亲属访友时提交)
∷ 北京领区以外的申请人请提供暂住证原件
日方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
∷ 身元保证书
∷ 所得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政府机关发行)
∷ 职业证明(如:在职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
∷ 保证人是日本人时需提供:住民票正本(如果保证人为持3年以上在留资格的非日籍人士时,需要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 户籍誊本(保证人是日籍亲属时需提供
备注:邀请人为留学生、保证人是日方教授或副教授时,上述材料中只需身元保证书、职业证明书)
日方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 招聘理由书
∷ 滞在日程表(送签之日,须距日程表上启程日期13天以上)
∷ 职业证明(如:在职证明书、在学证明书或营业许可证等)
∷ 住民票正本(如果邀请人为非日籍人士时,需要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备注:
∷ 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考试等时、另请提交医院的诊断书,结婚场地预约书,考试通知等相关材料
∷ 邀请理由为访友时,请提交能证明申请人与邀请人(保证人)友人关系的说明书,照片、信件或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部分)等材料
∷ 国费留学生邀请父母、配偶、子女探亲时,除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以外,请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应记载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时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所属院、系,在学资格)中的任何一种材料。此时不用提交身元保证书
∷ 保证人与邀请人为同1人时,相同材料可不重复提供。 日方出具的材料有效期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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