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进入保国境时应声明其来访目的,入境或过境的外国人必须持有:维持生活所需经费;离境所需经费;拟访国或过境国所必需的入境和过境签证。在保边境填写地址卡,写明在保境内的旅行目的地和住址。外国人若过境保或在保停留不超过24小时,则不用填写该卡。进入保境内后,其接待方(宾馆、私人或法人)代外国人进行注册。持有长期在保停留许可的外国人可以在注册身份时一并办理地址注册手续。上述登记卡应保留至出境(保边防人员收回)。如未进行登记或登记卡遗失,出境时将被处罚。
外国人国际旅行证件丢失、损坏或过期,可持本国驻保外交或领事代表机构颁发的国际旅行证件离境。离境时,边防检查机构将在其国际旅行证上盖章加注边境口岸名称和离境日期。
拥有保长期居留权的外国人,只有在外国人行政监管部门在其国际旅行证件上盖章并注明居留期限的情况下,方可免签证出入境。
特别提示:保签证审批实行“返签”制度,办理赴保签证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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