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12 月 19 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谢杭生与巴哈马外交和移民部部长米切尔在巴哈马首都拿骚(Nassau)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哈马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该协定将在两国各自完成国内法律程序后生效。
协定生效后,中国公民凭有效的普通、公务普通、公务、外交护照均可免签入出境巴哈马,
每次停留不超过 30 日。根据对等原则,中国公民如欲入境停留逾30 天,或在对方境内从事学习、居留、工作等需经对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其他活动,应当在入境前向对方签证机关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鉴于中国目前并没有直达巴哈马的直航航班,中国公民前往巴哈马通常都是经过美国、加拿大等国转机,需要办理美国或加拿大的签证后方能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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