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材料: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机构:普通护照持有人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
(四)收费标准:20元/项。
签证咨询电话:400-990-4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