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港澳台同胞以外的中国公民访问日本,均需提前办理好日本签证。
原则上,签证申请人需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身份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申请人不属于《入管法》第5条第1项所列各项。
“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其他申请人的签证手续均需通过日方指定的代办机构(可查询日本驻华使领馆网站)办理。公费留学生和在中国长期居留的日本人的中国籍配偶申请签证,可直接与日本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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