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移民法与外国投资者 南非总统于2002年5月签署了移民法(Immigration Act),根据该法, 南非内政部制定了移民管理条例(ImmigrationRegulations)。移民法及移民管理条例于2003年4月生效。 一、 移民法及移民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外国人进入南非所需申请的许可类别 南非移民法将外国人进入南非需要申请的许可分为短期居留许可和永久居留许可两大类, 其中短期居留许可包括访问许可(Visitor's Permit)、学习许可(Study Permit)、商务许可(BusinessPermit)、工作许可(Work Permit)、法人许可(Corporate Permit)以及退休居住许可(Retired Person Permit)等内容;永久居留许可包括永久居留(Permanent Residence)、直接居留(DirectResidence)和其他居留(Residence on Other Grounds)。 (二)移民法及移民管理条例特点 1、移民法及移民管理条例对来南非学习的人员所规定的条件有所放宽。规定学习许可的有效期函盖在南非学习的全过程,而原法规定为12个月,到期后需重新续延;同时,移民管理条例对学生打工上的时间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每周不超过20小时。 2、移民法及移民管理条例对来南非永久居住的人的规定比原法更加严格。到南非永久居留的外国公民大体可以分为四类:一是已在南非合法工作五年,且其雇主愿长期雇用的外国公民;二是投资移民;三是配偶和子女移民;四是雇主直接从国外长期雇用南非缺乏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1)严格除配偶和子女移民移民的审核。根据该法,除配偶和子女移民之外的上述各类人员均需提供当地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证明材料,说明工作岗位的性质以及为什么需要由外国人来承担的原因,提高了投资移民的门槛。 (2)适当放宽永久居留条件,主要表现在配额数量上。移民管理条例规定永久居留的配额数量每年为21万人,业界律师认为这一配额远远大于需求。此外,移民法及移民管理条例规定内政部在收到永久居留申请后30天内必须做出答复,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申请人的等待时间。 3、加强工资福利材料的审核。对于永久居留申请,内政部将委托劳工部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以保证申请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同行业南非公民。 二、 移民法及移民管理条例与外国投资者 (一)与外国投资者紧密相连的许可类型 1、访问许可。与以前相比,移民法及移民管理条例从有效期、申请费用、入境次数等方面都做了比较大的改变:根据该法规定,外国公民来南非旅游、探亲或从事短期商务活动,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要申请访问许可。访问许可的有效期先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执行一个月),移民法明确规定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延长至三年。入境次数一般为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为多次。外国公民在南非以外的任何国家取得的入境签证,如条件与访问许可相符,入境后该签证可视为访问许可。另移民管理条例还规定,对有可能成为南非公共负担的申请人,移民官员有权要求其缴纳相当于回程机票费用的押金,最多不超过10000兰特。 2、商务许可。商务许可的发放对象很明确,只针对外国投资者及其家属。根据移民管理条例,外国投资者申请商务许可,需提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证明书以证明该投资者符合移民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条件。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是对投资额的界定,即最低250万兰特,且投资者的投资必须来源于南非境外。如投资者申请降低上述最低投资额,南非内政部将视贸工部或科技部的意见而定。 商务许可的有效期为24个月。 3、工作许可。按照移民法和移民管理条例的规定,工作许可的发放要按照配额来进行。内政部在征求政府其他部门意见后确定每年工作许可的配额数量及其在各领域中的分配。当年没有用完的配额,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其主要有以下特点: (1)培训费用。南非雇主为外国人申请工作许可,要缴纳相当于被雇用者应纳税收入2%的培训费,培训费的收缴办法待定。如南非雇主能够证明其正在对南非居民进行培训,上述培训费可以申请免交。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南非雇主为外国人申请工作许可,需提交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a、对工作岗位的描述;b、证明其申请符合有关配额要求;c、证明该岗位需要由外国人来承担;d、证明拟雇用的外国人具有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各种技能。 (3)定时提交证明信。工作许可的持有者在拿到工作许可后的第九个月及随后的每一年都要向内政部提供其雇主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证明信,以证明其仍在从事原定岗位的工作,以及其从事此工作的条件和待遇。 (4)行业限定。移民管理条例规定,某些行业的岗位在招聘外国人之前,要首先在全国性的报纸或媒体上刊登广告招聘当地人,广告的刊登时间要在申请工作许可前的三个月内。工作许可的发放要通过劳工部的审核,移民法及移民管理条例没有对工作许可的有效期及审理期限做出规定。 4、法人许可。法人许可是设立的一个许可类别,类似于我国由单位申请的集体户口,其目的是方便企业或团体同时雇用多名外籍工人。具体执行办法是由法人提出申请,内政部和贸工部共同商定该法人可以雇用的外籍雇员数量,然后授予法人许可。企业法人在收到该许可后,根据拟雇用人员的实际情况填写各种表格,内政部审查合格后给每位外籍雇员颁发工作许可。 申请法人许可的材料类似于工作许可,也需提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证明。 法人许可的有效期分为6个月、18个月和不超过三年三种。 (二)对外国投资者的影响 概括来说,移民法及移民管理条例对外国投资者申请各种许可可谓宽严相济。 1、“严”表现在:一是申请时许提交的材料更多,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证明材料;二是工作许可持有者在南非工作期间需定期向内政部提交有关材料;三是企业雇用外籍工人,需缴纳一定数量的培训费,提高了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了企业负担;四是对申请商务许可的投资者来说,该法规定的最低投资额(250万兰特)不利于中小投资者。 2、“宽”主要表现在各种许可的设置更加灵活,增加了法人许可这一类别,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运用。 (实习编辑: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