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1月26日起,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和返程机票的中国公民赴马尔代夫旅游,无需办理签证,并可在马境内免签证停留30天
根据马尔代夫的入境要求,外国人可以在抵达后在入境通道处获得入境许可。持入境许可的外国人无论是否接受报酬,都不得接受雇用、或开办任何商业、或从事任何专业活动,除非是按照马尔代夫的相关法律及规定获得了批准。
赴马尔代夫与对方签订商业协议、合同或进行商业交易谈判的外国人或外国代表团则无需工作许可,只要他们不超过抵达时获得批准的停留期。
移居国外者在抵达马尔代夫接受雇用之前,必须从人力资源雇用及劳动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Employment and Labour)获得工作许可。 赴马工作的中国公民只能持有经马尔代夫驻华使馆确认的工作许可副本(原件由马尔代夫境内雇主保存)出境,此工作许可副本经过确认后,由使馆官员签名并加盖馆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