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是《申根协定》成员国。中国内地公民无论持何种护照,赴希均需提前办妥签证。因私普通护照持有者须本人亲自到希腊驻华使领馆签证处申请签证,户籍所在地为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上海或持有上述五省一市的居住证的申请人,请到上海希腊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福建、海南、广西的申请人,请到希腊驻广州总领事馆递交签证申请;户籍所在地为上述省区市之外的申请人,请到希腊驻华大使馆递交签证申请。希驻华使领馆受理旅游、商务、留学等种类的签证,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翻译成英文或希文。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希允许持居留等待纸的中国公民临时免签入境。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者可免签进入希,并可最长停留3个月。
中国公民入境希后,如需停留超过三个月,应在签证到期前20天亲自向所在地的外国人事务局(Aliens Bureau)或外国人事务中心(Aliens Center)提出申请。地址:24 Petrou Ralli, Athens,电话:0030-2106977151,0030-2103405897、2103405898传真:0030-2106923016,咨询电话:2103405815。办公时间:10: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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