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一)根据合约来乌工作的外国人凭乌对外劳务移民署确认函及法人邀请函,可获得停留期超过3个月的签证。
(二)除签证上注明的可停留地点外,持过境签证者不得在乌其他地点停留。
(三)持有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在机场停留不超过24小时的乘客可免办签证。
(四)乘汽车、驾货车过境者,须在乌对外开放的国际公路上行驶且须按所持路线单上注明的路线过境。
(五)过境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疾病、交通事故、汽车故障等意外情况,需在乌停留超过24小时者,可持乌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自行向内务部门申请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及外国人居留登记;不超过24小时者可以不必在乌内务部门申请签证延期。
出入境时有边防检查和海关检查,请持有效护照及签证,排队候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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