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是申根协议国家。申根签证一次签发的停留期一般不超过90天。前往申根区时,中国公民应向主要目的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如无法确定主要目的国,则应向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驻华使领馆递交。各申根协议国访问时长相等时,应向第一入境国驻华使领馆递交。
前往瑞典观光旅游、商务访问、参加会议、探亲访友或过境的中国公民应提前办妥入境签证。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居民需向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递交签证申请;广东、福建、广西和海南居民需向挪威驻广州总领事馆(代管)递交;大陆其他地区居民可向瑞典驻华大使馆递交。
申请人最早可于行前三个月递交签证申请,需本人亲自递交。瑞典驻华使领馆受理签证时长有所不同,通常会在接受申请后一个月内做出是否颁发签证的决定。此外,申请人必须办理涵盖在申根区内全部停留期间的旅行保险(直至离开申根区当日欧洲当地时间晚24:00整)。自申根国入境时,应随身携带保单原件以备边防检查。
特别提示:英国非申根协议国,凡中国公民自英国途经瑞典转机,须事先办妥申根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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