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领事认证需注意

印度尼西亚领事人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办理个人基本资料印尼领事认证:
1、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离异者除未再婚证明外,还须提供离婚协议书公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须在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
2、申请人持上述公证书到外交部办理认证后持公证书及其复印件亲自到印尼驻华使馆申办领事认证。 
二、印尼商业文件认证所需材料:
1、中国公司予以印尼合作公司的委托信、代理信或授权书(注明详细地址),并附出口印尼产品的详细资料及印尼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由销售证书、产品成分证明、经营许可。
3、中国公司的营业执照。
三、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认证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
2、中方公司授予印尼方的授权书
       其他产品资料的认证可根据合作双方的需要做相关的认证。

 以上的所有材料均需在当地公证部门公证,或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公证;公证后的文件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认证;送交使馆认证的公证书需附一份复印件以及被授权的印尼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其中某项已在印尼驻华使馆认证过,须将其复印件一并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