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先的互联网签证服务提供商

中国签证资讯网

全国:400-990-4166 北京:010-85656691
当前位置:中国签证资讯网 > 护照 > 因公护照 >

因公护照是由哪些部门签发的?

      外交部负责颁发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并办理上述因公护照的各类手续。自2002年5月1日新版外交护照启用后,外交护照统一由外交部签发。

  经外交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颁发公务护照和因公普通护照,并办理上述因公护照的各类手续。新版外交护照启用后,外交护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向外交部领事司申办。目前,包括外交部全国共有58家因公护照的颁发机关。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亚洲签证 亚非签证 美洲签证
欧洲签证 商务签证 旅游签证

热门国家签证

相关文章

推荐阅读

随机阅读

更多
  • 签证咨询 & 签证办理
  • 认证办理
  • 国际机票
  • 企业合作洽谈
  • 工作日9:30—17:30处理咨询事宜
    其他时间仅处理办理中的业务和紧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