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格双边协议,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赴格免办签证。中国公民持因私普通护照赴格须提前到格驻华使馆申办签证。办理签证须提供:本人护照及护照复印件;格方的邀请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如系个人邀请,还需提供经格公证处公证和格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邀请人签字属实公证书;健康证明(包括艾滋病检查)、黄皮书;经济来源证明;签证申请表及2张照片。签证费:一个月有效的为20美元、三个月有效的为30美元、一年有效的为50美元。
中国公民入境后,如拟在格停留长于签证有效期时,应在签证有效期内向格司法部申请短期或长期居留许可。
入境时格边防对护照和签证进行严格审查并复印护照,建议事先备好护照复印件将护照及复印件一并交格边防官员,对方在护照上盖印后放行。
出境时格方对护照、签证、特别是居留登记审查十分严格,请在格居留者务必按格方规定办理好居留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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