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根协议规定,如果在签证上没有其他附注限制,持有申根签证者,有权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旅游。旅游签证有效期最长为90天,可以申请两次或多次出入境。
负责使馆:主要旅行目的地的国家使馆。
签证受理: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准备齐以后才开始受理。
签证时间:至少在旅行前三周递交。
奥地利使馆保留邀请申请本人面谈及其在返回中国后再次面谈的权利,使馆也有变更签证规定的权利。
所需资料:
1、一张由申请者本人签名、字迹清楚、实事求是、完整的申请表
2、一张护照相片
3、护照有效期必须在签证期满后不少于90天
4、往返的旅行交通工具证明
5、申根成员国内的酒店预定
6、整个行程计划
7、旅游保险,保险数额为每申请人不少于50000欧元
8、提供曾经去过西欧国家、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证明,或在中国拥有财产,工作及家属(妻子、未成年儿童)证明,以致于可以排除在申根国滞留的可能性
9、财政来源证明以及奥地利旅行社的担保证明
10、中国申请人:户口本原件( 全部页的复印件 附件)
11、外国申请人:居留证( 全部页的复印件 附件)
12、雇主证明
费用:
根据签证允许的出入次数和停留时间,费用在10欧元至50欧元,签证费可根据当时的汇率用人民币支付,具体签证费贴在奥地利使馆签证处大厅里。签证表格和担保表格可向奥地利使馆免费索取。
奥地利驻华使馆北京领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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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5322061
传真:010-6532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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